喜报!中国药都·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在辽宁省众创空间2019-2021年度绩效考核中连续三年荣评优秀(A类)

作者:创新创业学院 孟宪东  编辑:党委宣传部 赵佳  发布日期:2022-08-06

根据《辽宁省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辽科办发 〔2019〕44号)和《辽宁省众创空间评价办法(试行)》(辽科办发〔2019〕45号)要求,日前,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对212家省级以上众创空间开展了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其中,21家众创空间被评为优秀(A类),28家众创空间被评为良好(B类),113家众创空间被评为合格(C类)。辽宁科技学院省级众创空间——中国药都 ·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在此次绩效考核评价中获评2021年度绩效考核评价(A类),成为2019-2021年度连续三次获得此项荣誉的众创空间。评审于2022年上半年启动,仅有3所高校此次获评A类省级众创空间,我校成为3所高校之一。

自中国药都·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获批为省级众创空间以来,学校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众创空间的建设发展工作,依托辽宁科技学院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充分发挥众创空间的创新引领与创业推动作用,通过沙龙、训练营、培训、大赛等活动促进创业者之间的交流,同时向初创企业提供其在萌芽期和成长期的便利,比如金融服务、工商注册、法律服务、补贴政策申请等,为创业者提供相对较低成本的成长环境。最终众创空间依靠运营模式新颖、服务专业、效果显著成功获评优秀(A类)。

本次获评2021年度省级众创空间绩效考核优秀评价,离不开学校各个部门的大力支持。今后,中国药都·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将继续秉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的大学使命,将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入到学校教育改革和转型发展工作之中。强化校地合作机制,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与创新创业发展平台,帮助大学生与本地青年更好分析创业项目并负责将与此匹配的市场进行对接,积极发挥区域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就业工作,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健全创业辅导指导制度,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出自己卓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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