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2019年度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暨建国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集体一等功”

作者:安全保卫处 李殿龙  编辑:党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20-06-22

6月18日下午,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支队长马琳、经文保大队大队长刘永春等一行五人莅临我校指导工作,并举行“2019年度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暨建国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集体一等功”授匾仪式。我校党委书记马壮,副校长孙国军,安全保卫处处长李兴军、副处长陈巨峰等人出席仪式。

仪式上,党委书记马壮首先对市局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学校继2015和2016年被辽宁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集体三等功、2017和2018年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集体二等功以来,2019年再次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暨建国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集体一等功,这是对我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极大肯定。学校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长期坚持以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为中心,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首要任务,认真做好校园治安、火灾预防、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保障了教学科研和管理顺利进行。2020年我校将再接再厉,力争再创佳绩。

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支队长马琳在讲话中感谢我校对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同时也对我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此项殊荣是在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校师生关心帮助和支持下获得的。安全保卫处将继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紧压实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扎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为学校转型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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