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赵海涛  学生处  发布日期:2012-05-17

我校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2-05-17 赵海涛 学生处

近日,在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2011年度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大会上,我校喜获“辽宁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直以来,我校高度重视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坚持“育人为本 德育为先”的工作方针,大力弘扬校园先进文化,积极开展师生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第二课堂,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育人环境。

学校构建了以理想信念教育为主体,以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提高和人文素质提升为两翼,以服务贴近学生为着力点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格局。科学规划教育内容和目标,打造教育活动平台和品牌项目,不断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制机制,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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